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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由于酒店方的责任或者因其未尽到相应义务,那么是可以要求其承担责任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
1、没签合同可以向酒店索要赔偿。 2、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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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消费者在酒店滑倒受伤,如果酒店未履行安全义务,酒店需要赔偿消费者;如果消费者因第三人原因受伤,酒店未履行安全义务,酒店只需承担补充责任。如果酒店履行了安全义务,酒店根本不需要承担责任。
对于这种问题,我们需要具体地对待处理。如果经营者未尽到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失,那么经营者就应当对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公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中规定了较为准确的处理这种侵权行为的规则:“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
如果属于工伤,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主张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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