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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婚前男方父母为购买房屋出了全资,也没有明确表示赠予夫妻二人,那么房屋只是赠予男方一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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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出钱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分割。如果父母买的房子明确表示给孩子个人所有,离婚时一般不会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首先应确定房屋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大致分为下列几种情况:第一种: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子或女的配偶未出钱,但房屋所有权证上房屋的所有权人一栏则记载了子或女的姓名;第二种:父母出资一部分,其余由子或女出资购买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子或女的名下;第三种:父母出首付款,其余房款由子或女通过银行贷款支付,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子或女的名下;第四种:父母出资一部分,子或女出资一部分,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父母名下。第一种情况的处理方式:如果父母是在子或女结婚之前为双方购置的房屋出资,那么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或女的个人赠与,与子或女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属于子或女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如果父母在子或女结婚之前为其出资购置房屋出资并明确表示该房屋是给子或女及其配偶双方的,那么视为父母对子或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参与分配。第二种情况的处理方式:第二种情况实际是与第一种情况相同,只不过父母出资的比例不是百分之百,而是一部分,这部分出资按上述第一种处理方式办理。另外一部分子女及其配偶自己出资部分,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第三种情况的处理方式:第三种情况父母的出资仍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理,银行贷款部分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方式处理。第四种情况的处理方式:第四种情况房屋的所有权属于父母,该房屋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对购买该房屋的出资应视为夫妻的共同债权,在离婚时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按照债权分割的规定处理。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服役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计入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此时,也可将自己占有的份额视为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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