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继承关系中,有时不仅存在共同继承人,还会存在受遗赠人,那么受遗赠人是否也应列入共同共有人之中 (1)如果将受遗赠人列入共同共有人中,那么继...
原告:姓名,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被告:姓名,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诉讼请求:请求依法分割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产纠纷属普通民事案件,由原告具状到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书后应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我国法律规定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一审不超过六个月,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审不超过三个月.律师费各地具体标准可能有所区别,可到当地咨询.诉讼费由原告预交,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没有完全胜诉的,则按比例承担。
上诉人:李**,女,19**年9月19日生,汉族,住**栋号。被上诉人:谢**,男,19**年3月28日生,汉族,住桂**6号。被上诉人:谢*,男,19**年8月8日生,汉族,住**号。被上诉人:王**,女,19**年11月5日生,汉族,住**8号。上诉人不服2014年4月4日收到的叠彩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叠民初字第69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起上诉。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2014)叠民初字第69号《民事判决书》,并改判支持上诉人的一审诉讼请求;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与理由: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适用法律错误。一、一审法院认定被上诉人谢**在2013年3月20日支付给上诉人的13万元的行为,“应视为双方就共同财产已进行了协商处置”是错误的。首先,双方在协议离婚时,上诉人根本无从知晓该笔美元的存在,因此,根本就不可能就就该笔美元财产的分割进行协商。即便是存在协商,也因被上诉人谢**的故意隐藏行为,导致上诉人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其次,双方在协商离婚时,真实的意思是被上诉人谢**补偿上诉人13万元,同时,上诉人将其本应分得的位于八里街开发区**小区12栋1单元**室的房产及车牌为桂**小轿车的产权的一半让与被上诉人谢**。因此,被上诉人谢**支付给上诉人13万是房产及小轿车一半产权的对价,而非是对该笔美元资产或者其他银行存款的分割。因此,一审法院认定被上诉人谢**在2013年3月20日支付给上诉人的13万元“应视为双方就共同财产已进行了协商处置”,是没有任何依据的,是错误的。二、一审法院以
你咨询的婚后财产分割纠纷上诉状是怎么写的,民事上诉状上诉人(原审被告):,男,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女,上诉人不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2015)闵民一(民)初字第c号民事判决,特提起上诉,其上诉的请求与理由如下:上诉请求:请求撤销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2015)闵民一(民)初字第c号民事判决,发回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其中,改判的要求是:不要支持被上诉人在一审中作为原告,所提出的关于财产分割部分的诉讼请求,即,请求依法均等分割原、被告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上诉理由: 一、原判决对原、被告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判决结果和它的依据。 (1)原判决中的关于财产分割的判决结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8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是,原判决在分割原、被告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时,并不是均等分割的。原判决的判决结果是:完全按照原告的诉讼请求,除了把一辆小轿车分给被告以外,居然把原、被告双方的其余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包括,3套房屋在内的巨额的夫妻共同财产,都分配给了原告一人,而且,还要被告在未取得绝大部分的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下,再向原告支付70万元的钱款。上诉人认为,原判决的上述判决结果不但显失公平,而且还违反了法律规定。 (2)原判决中的关于财产分割的判决依据。原判决的财产分割的依据是:原、被告双方的《婚内财产协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2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88人已浏览
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