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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贷款可以转移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应满足以下条件:1。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工作时,公积金处于正常存款状态;2。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
可以的。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主要有: 1、个人商业贷款已经连续还款1年以上; 2、个人公积金已经连续缴纳满1年以上; 3、转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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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情况办理会非常麻烦。市民若想将住房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要求的条件比较多,主要条件如下:转贷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转贷人及其配偶信用良好,并符合管理中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标准》;原商贷发放后已正常还款6个月及以上;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原商贷所购房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等。以下几种特殊情况,在按要求出具一定的证明材料后,也可以进行“商转公”:一是原商**人为单身,在申请转公积金贷款时已结婚的;二是原商贷房屋购买人为父母子女(不包括与多个子女)联名购买的;三是原商**人未缴存公积金、其配偶方正常缴交公积金并符合转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但是,原商**人已离异,经法院判决或裁定、或离婚协议中明确其房屋产权归属已不在原商**人名下的,原商**人或配偶都不能办理转公积金贷款。二手房转公积金贷款房屋房龄(以建成年份为准)超过20年的,也不能办理转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简单来说就是由公积金中心替职工向贷款银行提前还清房贷,职工再向公积金中心偿还该部分余款。一、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1、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一年以上;原贷款为纯商业性贷款2、申贷人所购商品房房产无权属争议,地产权属清晰,无争议;3、申贷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4、申贷人在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前,原商业贷款尚未结清,还款状态正常,信用良好;5、申贷人原商业贷款须支持提前结清(结清后原商贷银行开具“房地产他项权证变更委托书”)。二、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1、最高额度: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得高于原商业银行贷款剩余本金部分;同时不得高于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2、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以石家庄地区为例,不同地区贷款额度有所不同);借款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借款人在最高贷款额度内的可贷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月)×0.5×实际可贷年限,共有产权人、参与还款人不列入计算范围。3、最长期限:20年;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4、利率:以人民银行规定为准。三、申请转贷需提供的材料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四份(二代身份证议案复印身份证背面);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复印件三份;申请人婚姻证明(结婚证需复印照片页和内容页;未婚证明的时间须从国家规定结婚年龄算起;未再婚证明须从离异或丧偶之日算起;证明必须由民政局出具,有效期十天),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填写好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单位盖章),原件三份;原借款抵押合同、贷款凭证等相关贷款手续,复印件各三份;贷款余额清单(须有最近前六个月的还款情况和本月贷款余额),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房屋产权证、契税证、土地证等证件复印件三份;签房屋抵押备案登记表(由担保公司提供),原件一份。另外,所有复印件必须用A4纸复印,并须在办理现场查看原件。四、申请贷款办理程序业务咨询,领取相关材料(或从担保公司网站下载)→担保柜台初审→公积金中心营业部审核→签署合同,办理担保手续→银行调查、征信查询→担保公司垫资还款(或申请人自筹资金还款)→公积金中心放款→签收借款合同等相关材料→按月还款,担保终止
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流程首先,您需要向商业贷款银行申请。然后收到个人住房公告基金贷款信息夹,填写后提交给商业贷款银行,必须同时提交以下信息:贷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复印件、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原件、复印件;商业贷款住房抵押合同原件、购房合同;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评估报告;所有业主出具公证抵押书面文件;其他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银行所需材料。其次,材料提交完成后,银行将查询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符合规定的,银行将在公积金制度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批后,银行需要告知贷款人持有相关材料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相关材料至少包括,个人及其配偶的个人信用担保证书和贷款中心出具的贷款合同上限。第三,银行需要用自己的资金确认表签订商业贷款合同。
商业贷款是可以转公积金贷款的,但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工作申请贷款时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个月含个月以上; 3、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4、申请人同意提供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除申请转公积金的贷款外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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