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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需要公安机关进一步补充有关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
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审查案件后,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一个月后公安机关再次将案件送到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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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立即执行,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情况。犯罪嫌疑人被抓后,公安机关应继续侦查,经侦查证据不足可以更改强制措施,但应通知人民检察院。
证据不足的,检察院不予起诉。 如在侦查阶段,公安认为证据不足,将直接撤销案件。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如果证据不足,检察院建议公安撤回案件,重新收集证据或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院也可以直接不起诉。
建议聘请律师全面审查证据,监督公安检察机关职务行为,并回答以下四个问题: 一、证据是否证明当事人实施了犯罪行为? 二、证据是否证明当事人行为涉嫌何种罪名? 三、证据是否证明当事人应当受到何种刑罚? 四、证据是否显示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行为的合法性、关联性和真实性? 如不便委托,华东政法大学许斌龙律师愿免费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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