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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涉及到私人财产会支付工资。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剩下的破产财产会清偿所欠员工的工资等费用。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假如属于依照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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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是独立的法人,有独立的财产权,以其自有财产对外承担债务。公司破产,只需要以公司所有的财产清偿债务,与股东个人财产无关。 但是,如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无法分离,混合在一起的,对于公司债务,股东应当承担继续偿还责任。 《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在破产声明之前,所有的债权请求都被冻结了。破产声明后因破产声明前的原因发生的请求权,应当按照破产程序的规定予以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暂停已开始但尚未结束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经理接管债务人财产后,继续进行诉讼或者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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