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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又称为周知商标,最早出现在一八八三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我国于一九八四年加入该公约,成为其第九十五个成员国。和其他加...
因为驰名商标不一定都是注册的商标,不注册的商标也可以认定为驰名商标。因为驰名商标是跨类保护的,所以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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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都是认定的,并不是申请下来的。举例说明:“广东省著名商标”与“中国驰名商标”有相通之处,也有区别。“中国驰名商标”由国家工商总局认定或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它可能是注册商标,也可能是非注册商标;而“广东省著名商标”由商标持有人向广东省工商局申请,它必须是注册商标,且申请和撤回必须由申请人自愿提出。目前“广东省著名商标”每年认定一次,有效期为三年。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后,有效期届满需要保留著名商标资格的,商标所有人应当在其著名商标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所在地地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延续申请。申请认定和申请延续都不须交纳任何费用,但是需要通过评审委员会关于产品质量、市场占有情况、知名度以及依法经营、劳动保障等一系列严格的考核。对多数民营企业来说,获得一件“广东省著名商标”实属不易。因此,一般的企业对此都倍加珍惜。申请认定和申请延续都不须交纳任何费用,而且,如果资格不够,你有钱也买不来的。不过如果找商标注册代理机构的话,还是要支付一定代理费的,这个就价格不等了。
并不是只有注册商标才可以请求认定为驰名商标,未注册商标也可以请求认定为驰名商标。但是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大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根据我国《商标法》第13条的规定,我国法律对于已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给予跨类保护;对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仅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种类中给予保护,其保护范围与已在我国注册的普通商标相同。
驰名商标,指的是具有很高知名度,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驰名商标”来自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在该公约中规定成员国应承担对驰名商标予以大于普通商标的保护。在生活中与“驰名商标”对应的词是“名牌儿”,但二者仅近似而并为相同。其一,驰名商标是指在一国相当大的区域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没有什么地方性的驰名商标,而“名牌”则有“全国名牌”或“省内名牌”、“当地名牌”之分,其二,驰名商标指的是商标,而名牌有时并不指商标,可能指的是企业名称;其三,名牌的认定至今在国内无法律可循,仅是公众的生活用语而已,但驰名商标只能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或人民法院认定,非经其认定的,不能称其为“驰名商标”;其四,也是最重要的,“名牌”的保护至今没有立法,而驰名商标则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和国际公约予以保护,能够有效地禁止他人的不正当使用。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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