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需要承担责任。 1、公司注销,其民事主体资格即消灭,正常情况下,本不存在也无法追究其民事责任。 2、但如果存在其他当事人如股东、董事、监事...
1、公司的民事责任由公司全部财产承担,所以公司注销后,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 2、如果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的股东,公司注销时,需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有限责任公司注销之后,有限责任公司在以公司全部财产清偿公司债务之后就没有责任了,与任何员工、老板或者股东经理的个人财产没有关系。 2、无限连带责任公司、个体户注销的话,公司的拥有者或者合伙人就必须以自己的财产来清偿公司欠下的各种债务。 《公司法》 第三十条出资不足的补充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十三条一人公司的债务承担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企业注销的法律责任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应当制定清算计划,并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在,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不得按照前款规定分配给股东。
企业注销,其民事主体资格即消灭,一般情况下,本不存在,也不能追究其民事责任。但如果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其他当事人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可以以其他当事人为被告,直接追究相应的民事责任。《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3人已浏览
306人已浏览
302人已浏览
2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