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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劳动保障监...
对于一周加班时间最多是多少,国家没有规定。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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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按照小时结算加班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按照同等时间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其中,延长工作时间少于或者多余法定日工作时间8小时的,应当按照小时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报酬。
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按照以上规定,劳动者每周的上班时间为四十四小时(计件和特殊工时工种按合同约定执行),每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除法定节假日外,《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者每周休息最少一天。
劳动者根据单位的命令和要求,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从事工作叫加班;在标准日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工作叫加点。因此,《劳动法》关于延长工作时间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的规定,既包括正常工作日加点的时间,也包括休息日加班而未安排补休的加班时间。然而,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时间,这主要是因为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并不违反《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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