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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
征地拆迁属于行政纠纷,应当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根据被告人数提交复印件。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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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纠纷具有当事人多、涉及面广、矛盾复杂激烈的特点,处置不妥当,极容易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事件。在社会转型时期的敏感阶段,征地拆迁纠纷的调解和妥善处理,为人民调解工作增添了新的内容。律师作为熟悉法律的社会中介群体,参与征地拆迁纠纷的调解具有特殊的优势,实践表明,律师在征地拆迁纠纷中的积极参与调解可以达到比较理想的效果,同时也更有利于矛盾的和平解决以及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1、当事一方或双方人数众多,矛盾易激化 按照有关职能部门的内部规定,纠纷一方涉及5人以上的为群体性纠纷。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利益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新的利益共同体正在逐步形成。基于共同利益基础上的群体性纠纷逐年增多。比如广东一些地方因征地拆迁事件上访约占信访总量的2/3,集体上访的批次和人数在逐年上升,参与人数动辄数百人,甚至上千人,而且组织化倾向比较明显。特别是近年来征地拆迁矛盾纠纷呈现出了易激化趋势。主要表现为一是快速激化,二是冲突激烈,增加了化解难度。 2、涉及法律关系复杂 新时期征地拆迁纠纷呈现出内容复合化和法律关系复杂化的趋势。在全国人大的接访中反映比较突出的五大类问题里,涉法类信访的比例占到了80%以上。为数众多的征地拆迁群体性纠纷中,往往是民事、经济、行政、治安和刑事法律关系交织在一起,征地拆迁纠纷中法律关系的复杂程度让专业的法律工作人员都咂舌不已,何况是被拆迁人以及政府机关,法律关系的复杂往往让征地拆迁纠纷的处理结果扑朔迷离,其处理过程又是一波三折坎坷密布,在多方因素的影响下,法院也往往不能公正处理征地拆迁纠纷,偏向袒护政府部门的现象经常发生,法律关系的复杂、法院的偏袒、政府机关的肆意违法等不利因素无一不对征地拆迁纠纷的处理制造了人为障碍,使得原本就法律关系复杂的征地拆迁纠纷变得更像一块烫手的山芋一样无人问津,专业的法律人员也往往会望而却步偃旗息鼓。
有。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可以起诉。如还有什么疑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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