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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农村房不给补偿,被拆迁人可以拒绝拆迁,直到补偿后再签订拆迁协议;还可以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被拆迁人仍不满意的,可...
房屋拆迁补偿,一般是通过评估来确定,补偿项目一般包括房屋补偿费,安置费,过渡费,搬迁费等,如果认为拆迁补偿不满意,要提高拆迁补偿,需要注意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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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业化不断发展,大批农民的房屋需要被拆迁。对于绝大多数的农村老百姓而言,房屋是他们的安身立命的地方,是其最重要的财产,也是其保护自己人身安全甚至其它人权的重要载体,但是农村房屋拆迁中,由于拆迁管理工作不到位,拆迁法律与补偿标准机构不完善,行政载决和强制执行不规范,适合被拆迁人需求的中低价位房屋供应不足等原因,引起大量的群众性上访事件,直接影响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因此,农村房屋拆迁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重视。那么如何处理好房屋拆迁问题不但是经济发展的要求,同时也是社会稳定发展的要求。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 补偿协议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产权交换房屋的位置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屋、生产停业损失、搬迁期、过渡方式和过渡期等事项签订。 一方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拆迁产权不明的房屋应当办理以下手续: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审核,并向公证机关办理被拆迁房屋相关事宜的证据保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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