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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的,现在一般交社保都是通过地税银行代扣的 1、单位经办人员携带申请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职工登记业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岗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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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入职之后就需要为员工缴纳,所以是先由单位支付,之后在工资中扣除个人缴纳部分。《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首先我回答你个人所得税是在扣除五险一金及规定的个人商业保险和规定500元之后 其次,我举例说明: 一、如你当月累计收到工资:扣除社保*元,公积金*后得到9000元,纳税所得 额=9000-3500=5500元;应交个税=5500*20%=1100元,速算扣除=555,实交个税=1100-555=545;你的到手工资收入:9000-545=8455元 二、说明1: 和你说一下,这个3500元扣减是2011年9月1日开始至今天的政策所有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都得执行的只要你的月收入超过3500元就得自觉交的个人所得税,这个政策至今天还在执行哦 三、说明2: 个人所得税是实行的收付实现制,就是你上月没有发合在这个月发了,只要超过3500元就得交个人所得税的 四、说明3: 你所交的个人所得税在你当地的地税都能查到的,而且你当地的地税应该每年都会给纳税人一封纳税光荣的挂号信的 五、执行的税率表格:
如果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贷方一直挂账,当然会被罚款 原因很简单,如果应付职工薪酬贷方挂账,就说明去年或以前年度做了一笔如下分录: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或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当年做这笔分录所涉的金额是在当年计算企业所得税应交税金之前扣除的也就是说这笔钱未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所得额(职工薪酬是可以按比例扣除在应税所得额之前的)如果这笔钱并未发放给员工,则会一直挂在账上,如果跨了年度还未处理,则税务机关理所当然的认为有偷逃企业所得税的嫌疑了所以你公司的会计要把它调出来,作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冲本年度的费用,即提高本年度的应税所得额 但是如果税务机关查的严的话,你们还是要做书面解释的因为他们也可以怀疑你们畜意调节企业年度利润当然,一般不会这样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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