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般来说。假设防卫不限于行为人误以为有违法侵权而实施防卫的情况,还包括正当防卫过程中的防卫打击。
根据《刑法》的规定,假想防卫案件一般属于过度防卫,假想防卫应当按照伤害后果承担刑事责任。行为人应当预见无非法侵权、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当承担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行为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防卫行为,防卫过程中使用的工具、打击部位、后果明显不当,称为假想防卫过度,行为人应当对过度结果负责,可以按照过度防卫处理。
我国刑法第14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由此可以看出,故意犯罪是以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为前提条件的,而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又是以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具有危害社会的性质为重要内容的。如果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当然也就不可能明知此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从而也就不可能构成故意犯罪。在假想防卫的情况下,行为人对他人实施的防卫行为虽然是故意行为,但这种故意是建立在对客观事实的主观认识错误的基础之上的,即行为人自以为自己的行为是对不法侵害的反击,是一种对社会有益的正当防卫行为,即主观上不具备犯罪故意的认识内容。因此,不能把假想防卫的故意等同于犯罪故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7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570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