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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何时应当履行的问题.对于你们签订的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没有损害国家或第三人利益,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一般会有。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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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期限是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协议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协议不成的,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可以要求对方履行,但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人们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一般情况下,期房的价格较低,挑选余地较大,但由于是先付款后交房,因此购房消费的过程和结果要依赖于购房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而购房合同的履行,不仅受开发商自身经营的影响,还受到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在开发商取得预售证后,购房者交齐首付款或一次性付清房款的,当天就可以跟开发商网签购房合同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履行期限,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若没有约定,则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则根据第五百一十一条,“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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