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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保险人的公众性 我国的汽车保险的被保险人曾经是以单位、企业为主,但是,随着个人拥有车辆数量的增加,被保险人中单一车主的比例将逐步增加...
具体的赔偿标准依据伤残鉴定的情况确定。请问具体是什么原因受伤的呢?您父亲是否有签订相关的用工合同?是否有做伤残鉴定?您父亲现在伤势情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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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劳动者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认定我工伤的上下班途中,是指劳动者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的时间之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中。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人社部发〔2016〕29号 六、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不承担主要责任的,视为工伤。但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视为工伤或者工伤: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
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8月20日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有关情况,并公布4起工伤保险行政纠纷典型案例。 近年来,工伤赔偿一直是劳资双方发生纠纷的重点领域,加之当前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大量使用,将原本简单的劳资关系“复杂化”,更易在工人发生工伤后出现“扯皮”和纠纷。那么,对于工人来说,明确工伤保险该由谁交、一旦受了工伤该找谁赔等问题尤为重要。 上下班途中工伤在20日的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据统计,近年来工伤保险行政案件数量位居各类行政案件前列。工伤保险行政案件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相关行政案件审判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解决纠纷的难度日益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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