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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强制员工上岗

2022-01-07
培训学校往往在招生广告中说得很好,如你贴中所说“在学校培训后直接可以去上岗”。待到学员实际报名签协议时,培训学校又偷梁换柱,变换词眼,规避就业风险,采用你贴中所说的“给学员找工作只是帮助性的”与广告内容“直接去上岗”完全相悖,属招生馅饼。 笔者针对你及部分培训学校的此种做法认为:你应当固定或保全培训学校的招生广告证据和其他证据,联合其他受害学员,依法起诉,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在法庭审理中,客观分析、全面阐述学员报名时签订的“入学须知”为格式合同条款。以培训学校要求学员签订“入学须知”时,未对关键格式合同条款“给学员找工作只是帮助性的”履行告知、释明义务,与培训学校广告内容“在学校培训后直接可以去上岗”相悖为由,恳请法院认定培训学校“给学员找工作只是帮助性的”条款为无效条款。恳请法院采纳培训学校“在学校培训后直接可以去上岗”的广告内容才是当时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这样才会更好保护你及其他受害学员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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