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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仲裁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
关于劳动仲裁裁决的期限问题,具体规定如下: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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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裁决下来后,起诉期为15天。在普通裁决案件中,双方可以自收到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以最新收到的一方收到之日为准。15天后,文件生效。对于最终裁决案件,工人可以在15天内起诉,雇主不能起诉。仲裁委员会有违法行为的,单位可以在30天内向中级法院申请撤销,然后自收到撤销裁决之日起15天内向法院起诉。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 2、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3、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4、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计算;5、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
1.自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十五日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有例外就是,对于一裁终局的案件,用人单位只能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不能起诉; 2.非终局裁决:可自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十五日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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