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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受伤之日起如果没有超过1年期限,职工本人是可以申报工伤的。 《工伤认定办法》 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
可以,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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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报工伤可以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书》;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服务证等);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鉴定)书复印件(原件备查);4、伤(亡)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5、事故见证人证言原件(证人签名按指印并附其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旁证材料原件(如:旁证、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6、单位、企业法人注册登记材料(伤(亡)职工或直系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7、其他具体情况请参照《工伤认定提交材料通知书》
一方面,如果法院对于当事人所提追加赔偿一事在之前的审判中已经予以裁决且该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法院根据“一事不再审”的原则,是不予受理的。 另一方面,如果职工发现了在工伤判决时因为受伤产生的没有被发现的疾病,并且掌握了新的证据,能证明这一新出现的疾病确实是在当时没有发现的,而且是因为工伤导致的。可以要求法院根据新掌握的证据进行再次审理,重新进行赔偿。
员工受伤,是否是工伤是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为工伤后即可享受工伤待遇,没有认定工伤是无法享受工伤待遇的。如果单位是购买的商业保险,那么是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的,不需要认定为工伤。只要员工认定为工伤,无论是否有鉴定伤残等级,同样都是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的,没有伤残鉴定,就没有伤残补助金待遇,其他的医疗费,住院期间生活费,工伤医疗休息期工资是可以享受的。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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