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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
不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对夫妻共同财产或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或各自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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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登记的名字是孩子的。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房屋真实所有权与登记况不一致的,房产证登记的所有人视为房产所有人,房产不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外,夫妻离婚时分割财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共同财产,不涉及子女名义财产的分割。但值得注意的是,一般离婚夫妇哪一方取得了孩子的监护权,就可以和孩子一起住在这所房子里。一方面,根据房屋产权管理的规定,只有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人才是房屋所有权人。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城市房屋所有权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所有权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从中可以看出,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未成年人,产权人只能是未成年人。另一方面,父母将购买的房屋免费登记给未成年子女,实际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房产登记后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平等分割,所以孩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当然了,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也不是完全和孩子无关。在进行财产分割时,也会考虑到子女的具体情况,例如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要求对方支付给抚养子女一方合理的抚养费。扶养费的数额主要依照收入水平和当地的生活标准来确定。
甲和乙要离婚,二人有一个儿子丙,儿子丙已成年但未成家。现在丙也想在甲乙离婚的时候分割财产,可否? 1、夫妻离婚分配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没有权利参与夫妻财产分割。 2、有的家庭中,子女虽然成年但是仍然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收入也交给父母。这种情况下,需要先析产。即分清楚哪一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一部分属于子女的财产。析产完毕之后再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即使如此也不能视为子女有权利介入到父母的离婚诉讼中,分割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 3、经常有这样的情况,夫妻离婚的时候共同约定把一些东西比如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这是可以的,属于父母双方对子女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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