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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
同等责任可以认定为。《》规定只要你不是主要责任就可以。可以盖章的,关于医药费医保机构会根据你的用药情况,如符合有关工伤用药目录的,会报销。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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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旧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在上下班的规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所以工伤保险条例扩大了上下班途中车祸伤害的工伤范围。不再局限于“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因此本人认为可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只有一种,就是看该事故是否是该职工本人的主要责任,如果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该事故不是该职工本人的主要责任(该职工本人负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则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之规定,认定该职工的受伤为因工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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