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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时,劳动合同终止。如果此时职工要求续签合同,单位不同意,单位应当给予职工经济补偿金(不是赔偿金)。如果单位同意续签合同,而职工不同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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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需要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以,主要包括: 1、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2、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 3、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外的情况;(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4、用人单位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四、五款) 二、经济补偿金补偿年限上不封顶,没有最多不超过24个月本人工资的说法,但是月平均工资超过统筹地区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1)劳动关系跨越2008年1月1日,2008年1月1日之后仍存续的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为以上五种情形的,支付2008年1月1日之后的经济补偿金工资基数、年限是否封顶,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基数不再分段计算。(2)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E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3)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期满的。(4)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A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B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5)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中第三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金支付的工资基数标准(1)月工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3)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的终止从一定程度上来讲,其实是劳动合同的解除,那么在合同关系终止的时候,如果劳动者不存在什么过错,也不是自己主动辞职的等其他属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在这个时候,用人单位应该支付有关的费用。安徽卞和律师事务所李庆林律师解析。 一、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怎么算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有以下标准: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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