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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有湖南2010二胎新政策,现在的二胎政策是: 第十五条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三)一方再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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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再生了,。你已经有了三孩子女,再生是四孩。《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十四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禁止违法生育、非法收养,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和病残婴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民计划生育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第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两个子女中一个有残疾或者第一胎系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再婚(不含复婚,下同)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量合计为两个的;(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前款所称子女,是指存活的亲生子女。收养的子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计算子女数。第十六条依法生育的夫妻到夫妻一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后,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定及时提供生育服务。提倡孕前或者孕初三个月内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尽早享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第十七条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怀孕前向夫妻一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身份证;(二)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收养状况证明;(三)属于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应当提供病残儿医学鉴定证明文件;(四)其他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条件的证明。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人的证明材料报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免费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其实,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已经全面放开二胎,你们复婚后尽管备孕,到时候凭你们的《结婚证》、《户口簿》和老二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书》就可以给孩子上户口了。
2018年3月30日修订的《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14条提倡夫妇生育两个孩子符合本条例第15条规定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禁止非法生育、非法收养、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孕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妇女和残疾婴儿。第15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夫妇,可以再生一个孩子:(1)设区市、自治州或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疾病儿童医学鉴定组织的鉴定,两个孩子中的一个有残疾或者第一个多胞胎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的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的(2)再婚(不包括再婚,下一个)妻子再婚生育的女性数量合计为2人(3)再婚的妻子没有女性,另一个有女性,再婚生育的孩子。前款被称为孩子,是指活着的亲生子女。收养的孩子,以前结婚养育关系的继子不计算孩子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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