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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如果新地址是劳动合同约定的范围,且在当初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公司予以了事先告知,劳动者应当服从。反之,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所...
公司搬迁,如果新地址是劳动合同约定的范围,且在当初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公司予以了事先告知,劳动者应当服从。反之,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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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变更工作地点(如厂房、办公场所迁移)时: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在新的工作地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如果双方就工作地点无法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您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提前通知您,还需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如果您不同意变更工作地点并提出辞职的,通常无法主张经济补偿金(除非用人单位有法定违法情形); 【4】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话,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单方面更改劳动合同,如果旧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用人单位和你都没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单位的这种行为应该归类到劳动合同变更上。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也就是说你不同意,用人单位就不能变更,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属于一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公司搬迁,如果新地址是劳动合同约定的范围,且在当初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公司予以了事先告知,劳动者应当服从。反之,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所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去的变更劳动合同,到新地址继续履行合同;不愿意去的,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并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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