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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开始执行时间:2010年7月1日) (黑政发〔2010〕66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包括个人应支付的三险一金)1、哈尔滨市区(不包括呼兰区.阿城区)1160元/月2、呼兰区.阿城区1050元/月3、五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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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制度是政府为了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制定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通常由一国或地方政府通过立法制定。由于我国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和消费水平等情况的不同,各地区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也是不同的。而每一年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等变化,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将作相应调整。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哈尔滨工伤赔偿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为外来务工人员缴交社会保险的,按照工伤处理,经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鉴定后,按照相关条款和赔偿标准由哈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会从工伤基金中列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外来务工人员缴交社会保险的,也按照工伤处理,经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鉴定后,按照相关条款和赔偿标准由用人单位本单位财务部门支付。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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