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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4万元每亩,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并且要在征地范围内予以公告,保证被...
价格明显过低的,及其不合理的。 2万一亩征了,以后如何维持生活! 明确规定:不得降低被征户、被拆迁户的生活水平的。 政府征收程序是否合法?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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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耕地年产值和征地赔偿准则的通知(闽政〔2011〕5号) 一、我省征收土地使用的耕地最低年产值准则由每亩1000元调整为1100元。各市、县(区)应在此准则上,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准、土地区位、耕地质量等因素,区分范围范围,具体确定各范围的耕地年产值准则。征收土地按所在范围的耕地年产值准则计量土地赔偿费和安置补贴费,其中,耕地为25倍、果园和其他经济林地为9.5~15倍、非经济林地为6倍、养殖生产的水面和滩涂为8~11倍、盐田为7~9倍、未利用地为1.5倍。青苗赔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赔偿费的具体准则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限定制定。 二、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范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最低准则为每亩27500元。各市、县(区)城市规划区范围等有要求的范围,应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准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因素,区分区片,在最低准则之上制定具体区片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三、耕地最低年产值准则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准则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应当按照上述原则,制定本地区具体范围的耕地年产值准则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于2011年1月前公布并报省政府备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用补偿条例》的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依法征用的,应当对被征用人原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补偿,补偿标准应当按照被征用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平均价格进行补偿。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用决定的,不得低于被征用人自征用决定之日起征用范围内商品房的市场平均价格。3、对被征用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被征用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各地区的补偿不同,全国没有统一补偿,按照《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土地的补偿能够达到每亩地七八万,如果地段好,补偿会更高,如果对当地的补偿不满意或者是补偿不合理的,建议不要签署补偿安置协议,带资料直接来律所面谈,为你提供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争取合理补偿,保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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