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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到“户”。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
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到“户”。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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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建房户提出申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二、所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三、镇政府进行初审,并负责调地工作: 1、镇村建办意见; 2、镇土地分所意见;四、镇政府分村定期定点张榜公布初审意见;五、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 1、县规划局审核,确定规划选址意见,发批准文件; 2、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发批准文件;六、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费用,核发《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七、建房户开工前报告镇政府,镇政府现场查验,敲桩定位,并实行建设全程管理;八、建房竣工后,建房户应向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九、镇政府会同县有关部门派人现场查验,按规定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退还建房同地保证金;十、建房户凭验收合格证,向国土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
1、农村房屋所有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递交土地使用权证书、规划许可证,交由村委会进行审核; 2、村干部及其他村委会成员根据农民的申请情况进行核查,属实的签字盖章并递交给乡政府; 3、乡镇部门会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去实地查看,看看农民的房子是不是符合相关的规定,宅基地的大小是不是在规定范围内,审核无误的情况下签字,交给县规划局; 4、县规划局会审核农村房屋所使用的宅基地是不是符合乡镇发展要求,符合要求的审核通过; 5、农村朋友拿着相关审核政府,去当地的房管局办理不动产登记,即农村房屋产权证,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户口不在村里盖房子不能确认权利,非村户口的非农或农民不能申请盖房子或取得房子的所有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只能有一个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宅基地只能分配给村民,城市居民不得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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