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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宅基地来说,它是保障农民正常生活的必须要条件,而户口不在农村房屋确权,那么可以在村集体开证明,并且要公告全村无异议,可以办理土地登记,但...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可以申请的: 1、当事人的户口还在户口所在地的,就是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可以享受村集体的经济组织成员待遇(申请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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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不在本村盖了房,一般不可以确权。户口不在本村,无法申请该村的宅基地。建造的房子不能确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只要宅基地使用证是自己的,上面还有房屋,完全可以确权。否则宅基地会被集体收回。 1、户籍不在本村有两种可能: 一是原籍在本村,依法申请宅基地并获批后,户籍迁出的,只要没有其他居所,原有宅基地是可以继续使用的; 二是依法继承,但继承的只是宅基地的地上物,法律意义上没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依法享有房屋等地上物的使用权,也就是说你也可以居住使用,但是不得重建、新建,只能对原有地上物进行修缮。 2、拆迁补偿的相关情况:若符合上述第一项,可以享有完全补偿,即包含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符合上述第二项,只享有地上物补偿。 新《土地管理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已经进程落户的农民,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有偿退出宅基地,具体的补偿水平要结合当地的经济水平,以及宅基地的所在位置进行确定。
这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户口已经迁离,离开原集体经济组织,就不能确权了。土地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离开原集体经济组织也不能参与分田了。不过如果想承包,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还是可以的。《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五条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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