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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也可以称之为加工合同。加工合同是对加工的具体事项进行规定的一种合同。合同是对加工中的材料以及商品和完工时间做了一些规定。在加工完成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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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加工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合同履行地必须是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方。加工加工合同主要以加工方按照定制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为交易内容,加工方的交易以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人才为前提。因此,加工加工方所在地必须是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条同时规定承揽合同法院管辖:“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从上述两个司法解释中可以看出,在民事诉讼程序法上,除非当事人之间有约定外,买卖合同以交货地为履行地,而加工承揽合同则以加工行为地为履行地买卖合同不以货物生产地为履行地,而加工承揽合同则不以是交货地为履行地。
当产生纠纷儿当事人有协商不成的时候,也就是承揽合同管辖法院会管吗,诉讼就成了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但是加工承揽合同涉及多个地点,应当向哪个法院起诉呢?小好律师为您做出解答如下: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有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何为加工承揽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条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即“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是在我国民事领域奉行当事人意思自由原则,因此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允许当事人协议约定以下地点之一法院对纠纷进行管辖:被个哦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所在地或标的物所在地。综上所诉,有权管辖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的法院为: 1、被告所在地(此为一般民事纠纷所普遍遵循的); 2、加工行为地(加工承揽合同所特有); 3、纠纷当事人约定的地点。由此,您大概已经了解了当遭遇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时,应该向哪个法院主张己方的权益。但是小好律师提醒您,应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区别对照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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