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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志的行为,称为商标侵权。《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侵犯注册商标专...
商标侵权是指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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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的认定方式: 1、被诉侵权的标识和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使用的商品是否和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或类似; 2、被诉侵权的行为是否是商标性使用行为。 如果同时符合以上两点,就会被认定为商标侵权。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1、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是认定商标侵权的基本依据。 判断商标侵权行为能否认定或称是否构成所考虑的一切因素都是围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来进行的。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显然,从这条规定看,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只限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该范围由两个方面因素来确定,一是核准注册的商标;二是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二者的结合,构成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也就为认定商标权侵权行为确定了与被控侵权对象进行比较的标准,以便得出是否构成侵权的结论。 2、确定被控侵权的具体对象。被控侵权对象的确定由两个方面的因素所决定: (1)被控侵权的商标 (2)被控侵权的商标所使用的商品 确定被控侵权具体对象的意义,在于确定和固化被控侵权行为的载体,为下一步与商标权的保护范围的比对打下坚实基础。它与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同样重要,它是认定商标侵权行为的另一比较对象。 3、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认定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以及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属于同一种类或者相类似。 通过认定侵权行为的三个基本步骤,特别是经过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后,就能认定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侵犯商标确实是违法行为,侵犯者当然需要承担停止侵犯的责任,知道侵犯的行为者必须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商标侵权行为是如何认定的呢?商标侵权行为具体如下:具备以下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1、必须存在违法行为,即行为者实施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2、必须发生损害事实,即行为者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导致商标所有者的损害结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对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对有注册商标权的公司等造成商誉损失。财产损失和营业权损失都是损害事实。3、违法行为者主观上有错误,即行为者对销售的商品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统应该知道或者知道。4、违法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违法行为者的销售行为和商标所有者的损害结果有前因结果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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