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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会通知利害当事人的,应该会有中止审理的裁定书送达,刑事案件结案后继续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
检察院把案件移交法院不会通知当事人。因为我国的法律并没有规定,检察院把案件移交法院需要通知当事人。而且案件到了人民法院以后,人民法院会马上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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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认为不属于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浊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而不是中止已立案的民事诉讼案件,等待刑事案件终结后再继续审理。
公安机关移送管辖后,如果确实不具有管辖权的,一般不会重新立案,要由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来立案。但是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公安机关移送管辖后,如果确实不具有管辖权的,一般不会重新立案,要由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来立案。但是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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