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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工伤事故属于劳动局的权利范围,找错部门了。伤者应当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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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工伤事故属于劳动局的权利范围,找错部门了。伤者应当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不能,工伤事故属于劳动局的权利范围,找错部门了。伤者应当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你所受的伤害发生在公司的正常上班期间,地点为公司办公区域,即明显具备了“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的要素。那么,是否属于“因工作原因”呢?这实际上也是本案的关键所在。答案应当是肯定的:一方面,你在等待来电期间,见公司清洁工带病打扫卫生,出于同情帮助并不需要多大技术含量拖楼梯工作,既不属于冒险行事,也不希望或放任自己受伤,即损害的发生纯属意外,你并没有过错;另一方面,虽然你的岗位及职责与清洁无关,事先也没有得到公司的指派许可,但毋庸置疑,你的目的是为了公司利益,直接体现在为了公司的环境卫生得到更快、更好的清洁,即你擅自帮助清洁工打扫卫生,属于公司正常工作的一部分。 基于以上分析,你的情形属于工伤,公司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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