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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若夫妻双方婚前任何一方生育过子女,即使婚后未能生育子女,也不属本项规定的再生育情形;二是根据《母婴保健法》的有关规定,不孕症只能由医疗、...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患不孕(育)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在办理收养手续期间意外怀孕的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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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违反计生政策生育子女,如果已经接受相关处罚缴纳了罚款,就不会因为这件事情再次被处罚。如当事人接受完毕超生的行政处罚之后,再次被处罚,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第四十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第五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违反计生政策生育子女,需缴纳社会抚养费名义罚款,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只要交纳过社会抚养费,不会因为同一件事情在异地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名义罚款。《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第五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生育要承担高额社会抚养费。第十五条夫妻双方系国家工作人员(含招聘干部,下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的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组鉴定,第一个孩子有非遗传性残疾或者有其他严重性生理缺陷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二)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要求生育的;(三)一方再婚前只有一个孩子,另一方无子女的;(四)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五)夫妻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在我省定居的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只有一个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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