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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定标的原则是基于对中标人资格及管理、履约能力的信任,以及对招标工程就履约人、价款、履约期限等等的一种合意,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效力...
不可以,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效力,对当事双方共同产生约束力,因此中标人放弃中标将承担违约责任。双方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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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效力,对当事双方共同产生约束力,因此中标人放弃中标将承担违约责任。双方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的,构成非法转包,将承担一系列法律责任。招标人非法该变中标结果,也将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一般是不允许的,《招投标法》规定地非常明确: 第四十八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中标合同一般不能自行转让。中标人转让部分工作的,必须符合合同约定或经招标人同意。而且转让需要是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工作,接受分包的人也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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