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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没有办理异地转移这一说法,生育保险就是不能转移的。同时不能转移的保险还包括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但是养老保险可以跨省转移,医疗保险可以...
生育保险可以转移到新单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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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能办理转移的保险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其他险种都不办理转移。1、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不能转移,因为这种保险是一次性的,到别的地方后可以继续缴纳社保。也会给本人缴纳生育险和工伤险的。这种险工作时有效,工作结束失效。2、若女职工在新参保地缴费不满一年,需回原参保地开具生育保险缴费证明,两地连续缴费满一年的可在新参保地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参保人员退休时的基本养老待遇水平主要是依据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累计缴费年限长短和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计算,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长得”,对于因关系转移形成的欠费,要按时补缴。医疗保险关系若有中断,则会影响参保人员发生住院时结算手续的办理。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申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者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当持婴儿出生、死亡或者终止妊娠证明。 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保险报销所需资料: 1、身份证; 2、结婚证; 3、计划生育证明,例如准生证;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例如出生证; 5、医疗费用收据; 6、其它相关资料。 生育保险办理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出院小结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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