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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可以先于执行。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
在仲裁过程中,如果权利人在生活或生产经营中遇到紧急困难,可以裁定义务人先履行义务,解决权利人的紧急困难。那么劳动仲裁先行的条件是什么呢?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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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是一个整体,当事人不服其中部分事项,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裁决书不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异议的部分也没有发生法律效力,不可以先行执行。《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有正当理由的就可以,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所以,有上述情形的就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劳动仲裁可以先于执行。仲裁庭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的案件进行裁决,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二)不先执行会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不得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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