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事责任是实施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不是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但不是所有的人实施了犯罪行为都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7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犯罪预备需要负刑事责任,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需要的是,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和创造条件的行为,而犯罪预备形式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式。我国刑法理论普遍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依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是一种具有修正要素的未完成犯罪形式。这是追究犯罪预备行为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虽然犯罪预备行为尚未直接侵犯犯罪对象,但它已经使犯罪对象面临即将到来的现实危险,因此它也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预备行为也具有可罚性。中国刑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尚未开始犯罪,尚未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还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视情况而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孕妇犯罪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但孕妇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可以适用缓刑,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并且不适用死刑。 根据《刑法》第四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8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