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孕妇犯罪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但孕妇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可以适用缓刑,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并且不适用死刑。 根据《刑法》第四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
不一定,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受到刑罚的,都是犯罪,但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视为犯罪。只要你犯了罪,你就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十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犯罪预备需要负刑事责任,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需要的是,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和创造条件的行为,而犯罪预备形式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式。我国刑法理论普遍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依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是一种具有修正要素的未完成犯罪形式。这是追究犯罪预备行为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虽然犯罪预备行为尚未直接侵犯犯罪对象,但它已经使犯罪对象面临即将到来的现实危险,因此它也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预备行为也具有可罚性。中国刑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尚未开始犯罪,尚未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还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对于未遂犯,当然要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是犯罪未遂也算犯罪的。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最后,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行为未得逞的状态。其特征是: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18人已浏览
483人已浏览
203人已浏览
95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