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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医保门诊门可以报销的吗

2021-12-30
门诊协调是指在指定的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居民医疗保险协调基金按规定报销。标准为60元-100元/人。未与基层医疗机构签订合同的,年报销限额为60元/人;与基层医疗机构签订合同,年报销限额为100元/人。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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