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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羁押又称拘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告人在侦查中的羁...
可以。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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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拘留中心条例》第二条规定,拘留中心是依法逮捕、拘留拘留的人的机关。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也可以由拘留中心监督。
可以上诉。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拘留中心应当及时向有关机关转达被拘留人的上诉和上诉,不得拖延、扣押或者阻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报告。《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以上刑罚的,不足以防止下列社会危险的,应当逮捕:(1)可能实施新犯罪;(2)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3)可能破坏、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串行供应;(4)可能对受害人、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报复;(5)试图自杀或逃跑。批准或者决定逮捕的,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性质、情节、认罪情节、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罪、认
算。不管案情如何复杂重大,从警方立案侦查到法院一审宣判,也应当在一年半内有结果,否则就属于违法超期羁押情形。《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七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第一百五十九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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