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女方父母为女儿买房写女婿名字有什么影响

2022-06-23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而,在婚后卖方给自己子女并登记在子女的和自己的名下,自己子女所占的部分是其个人财产,但之后女儿还贷可能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因而在离婚时男方可以针对这一部分的还贷以及房产的增值主张一半的权利,最终还是女方对其进行补偿。此外,打个比方,即使不离婚,女儿突然离世,男方作为配偶是享有对其遗产即房子的一部分继承权。因而,建议最好不要让自己女儿一起来还贷,至少明面上不要,否则会造成其财产混同,同时也要主义房产证上不要随便就加男方的名字,如果真的不想要男方获得,最好要女儿提前写下遗嘱。建议你综合考虑各种情况。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