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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的确很难处理,我先抛块臭砖: 因为我国法律对不动产采用的是登记制度,既公示制度,所以该房屋的产权人应为你儿子,但因此房屋你儿子没有出...
第一种情况,尽管写了儿媳妇的名字,但考虑其未实际出资,因此一旦离婚,儿媳妇的房产份额应但在30%以下。 第二种情况,共同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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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2、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而且男方父母拿出证据指正房屋是他们买的,只给自己的儿子,那么房屋就是属于男方自己的产权。 3、既然是婚前买房的,而且还是房产证虽然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但是不代表房屋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男方父母在买房的时候有明确规定买房是给予你们夫妻的,那么就可以夫妻共同的,但是如果离婚的时候,男方父母只是说买给儿子的,而且还是婚前的,那么离婚了,女方只能获得还贷后房产增值的一半,和一些补贴。
得看房产证是写谁的名字,如果是婚前买的,房产证也是婚前下的你自己的名字,房子是你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婚后共同还贷,那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至于说你父母借钱给你,对你来说可以是赠与也可以是债务。当然如果房产证上已经写明两个人的名字,那就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还不明白,可以详细咨询。
1,房子的归属以登记为准,在结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他名下的,就是他的个人婚前财产。你家的出资可以认为是对他的借款。 2.最好保护你利益的方法就是 A,进行公证,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约定该房产由你们按份共有,即你享有70%。他享有30%。谁也不占谁的便宜。 B先领结婚证,再办理买房,结婚后买房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一人一半。婚后,要是都是你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你的名下也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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