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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
如果调解双方都签字或者签收了,也就是说调解书生效了的话,并且调解书中的履行义务已经到期还不履行的话,那么你可以向法院强制执行调解书中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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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强制执行了对方不给钱,法院会根据不同的情况做出不同的处理:1,对于那些确是没有偿还能力的人,法院会做出中止执行的决定,等被执行人啥时有钱在根据你的申请恢复执行。2,如果你想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法院会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强制措施结案的,3,如果对方有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法院会对被执行人采取行政拘留的手段让其履行判决义务。4,如果对方确实有钱并恶意转移等,法院会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拒不履行人民法院裁判罪”。
你反映的情况主要是执行难的问题,已经申请执行的话,要尽一切方法摸清对方的财产状况,如果你掌握不了,可以多到法院执行局去过问这件事,要求他们去调查对方的财产状况,不过,一般收效不大,一般情况下,被执行人都会提前做好躲避执行的准备,这时候,从表面上应该很难发现落在对方名下的财产,因此也无从执行。不过,你的执行标的不大,如果对方经济不存在持续恶化的话,可执行回来的希望会大一些,提醒你:多多到法院关注案件的发展。
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有财产可供执行,如符合强制执行要求,法院会立即安排执行。《民事诉讼法》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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