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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迁入: 1.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办理结婚证需向登记机关提交...
集体户口迁入: 1.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办理结婚证需向登记机关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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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体户口迁出,拿着本人的户口卡,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和要入户的户口,直接去个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就可以。 2、如果是刚买房而办理的话,那带上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集体户口那边的派出所不用再去,也不需要开任何证明的。 3、需要原来集体户口卡,房产证,一张白底彩色一寸大头相照片(就是一般的一寸照)。 4、如果房产证在银行抵押,那要带上复印件,银行按揭合同及近一个月的水电费单(后两项不会收,只看)。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居住证、社保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激嫌带上明吵手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集体户口迁入家庭(独立)户口的条件: 1、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如:有单独的住房,且房产面积等符合户口迁入地的要求;当事人结婚后,户口迁入配偶的户口所在地挂靠等); 2、且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同意接收当事人的户口迁入的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可以从集体户口迁出;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具体可以事先咨询户口迁出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一,集体户口迁出家庭户口需要的资料及手续,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迁移户口申请书等; 2,去户口所在地的用人单位,申请户口迁移,并“借”出当事人的户口卡,开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去户口原籍地的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开出《户口迁移证》; 5、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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