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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不超出当月薪水的20%,且不能超出用人单位的事实上损失。《薪水支付暂行限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由给用人单位导致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
一、员工离职前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需要赔偿。 (一)、法律依据 1、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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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能力差的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本部门工作的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的基准支付给劳动者的。6个月以上不到1年的,按1年计算不到6个月的,向工人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关键在于公司辞退劳动者的原因是什么,原因不同,补偿或者赔偿是不一样的。 2、如果是劳动者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是不需要对劳动者补偿或者赔偿的: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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