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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无权强行拆迁。市、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开发商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
开发商强拆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是刑法中侵犯财产罪的一种。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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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并没有权力强行拆迁。因为开发商并不是政府部门,不能作为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开发商强拆行为是违法行为。开发商不是行政机关,并没有作出行政行为的职权。开发商强拆造成他人财物损失的,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应当依法受到刑事处罚。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当然是要有的,法律严厉打击不与拆迁户签订补偿协议的不良开发商。我们需要注意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也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就只是一纸空文,没有半点法律保障,因为合同的构成要件不满足即双方当事人不明确,合同是无法成立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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