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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诉讼中止通常是指被告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对原告的专利提起无效宣告程序,并要求法院中止专利侵权诉讼,等待无效程序的结果。如果原告的专利无效...
如原告的专利被无效,则原告丧失权力基础,专利侵权诉讼也无需再继续进行下去。只对发明专利进行实质审查,权利基本稳定,而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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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的决定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中止诉讼: (一)原告出具的检索报告或者专利权评价报告未发现导致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事由的; (二)被告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使用的技术已经公知的; (三)被告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所提供的证据或者依据的理由明显不充分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中止诉讼的其他情形。
被告专利侵权的处理:首先,要判断自己的产品是否落入了专利保护范围。其次,接下来应该判断专利权是否稳定,如经过检索分析认为专利不具备授予专利条件,能够向专利局提出无效程序。最后,如专利权稳定且产品落入了保护范围,而被告又对侵权没有主观故意,应该提供合法来源、在先使用等能够证明其不具备主观故意的证据。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也能够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专利侵权被告的应对措施如下: 1、判断自己的产品是否落入了专利保护范围。 2、判断专利权是否稳定,如经过检索分析认为专利不具备授予专利条件,能够向专利局提出无效程序。 3、如专利权稳定,且产品落入了保护范围,而被告又对侵权没有主观故意,应当提供合法来源、在先使用等能够证明其不具备主观故意的证据。 4、因为专利诉讼比较复杂,建议请专业的律师,专业的事情让专业的人办。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也能够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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