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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遗嘱公证?

2022-05-10
1、公证机构保管遗嘱,应当指派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其中一名应当是公证员。 2、保管按照下列方式进行: ①申请人在公证人员面前将申请保管的遗嘱密封于信封内交与公证员; ②公证员在信封上亲笔注明:“XXX(遗嘱人)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公证处,将其密封的遗嘱交由本处保管“字样; ③申请人和公证人员在信封的封缝处签名并注明时间; ④公证人员应当对上述封存过程制作书面记录,并由申请人签名确认。 3、公证机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保管证书。 4、保管证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身份信息、遗嘱的形式、遗嘱领取人的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遗嘱开启与领取的条件等内容。 保管证书一式两份,一份交与申请人,一份由公证机构留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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