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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由房屋所在地的法院管辖。r《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r(一...
房屋买卖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因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的一种,而专属管辖范围包括因不动产纠纷、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继承遗产纠纷等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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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 专属管辖一般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法院管辖。也即专属管辖必须要有法律的规定为依据。尽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但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也就是说,不动产纠纷,只有在涉及权利确认、分割、相关关系时才属于专属管辖,而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属于合同纠纷,应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合同约定管辖地,或由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通常来说,房屋所在地也可能是合同履行地,所以即使没有专属管辖,在没有合同约定其他地方管辖的情况下,房屋所在地的法院通常也可以管辖。
买卖合同严格来说不算专属管辖。法律是哪个的专属管辖主要有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不动产纠纷,只有在涉及权利确认、分割、相关关系时才属于专属管辖,而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属于合同纠纷。
专属管辖一般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法院管辖。也就是说,专属关系必须以法律规定为基础。虽然《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管辖:(一)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房地产纠纷,是指房地产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也就是说,房地产纠纷只有在涉及权利确认、分割和相关关系时才属于专属管辖,而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属于合同纠纷,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合同约定管辖,或者由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一般来说,房屋所在地也可能是合同履行地,所以即使没有专属管辖,房屋所在地的法院也可以在没有合同约定其他地方管辖的情况下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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