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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注意事项:1、医疗事故赔偿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1、医疗事故赔偿协议的双方,即医疗机构和患者;2、患者的基本情况;3、双方共同认定...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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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双侧轻度不完全性面瘫,无功能障碍; 2、面部轻度色素沉着或脱失; 3、一侧眼睑有明显缺损或外翻; 4、拔除健康恒牙; 5、器械或异物误入呼吸道或消化道,需全麻后内窥镜下取出; 6、口周及颜面软组织轻度损伤; 7、非解剖变异等因素,拔除上颌后牙时牙根或异物进入上颌窦需手术取出; 8、组织、器官轻度损伤,行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9、一拇指末节1/2缺损; 10、一手除拇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 11、一足拇趾末节缺失; 12、软组织内异物滞留; 13、体腔遗留异物已包裹,无需手术取出,无功能障碍; 14、局部注射造成组织坏死,成人大于体表面积2%,儿童大于体表面积5%; 15、剖宫产术引起胎儿损伤; 16、产后胎盘残留引起大出血,无其他并发症。
以下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1、医疗差错是发生诊疗护理过失,给病人造成一定的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或增加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但后果较事故轻。 2、医疗意外指由于无法抗拒的原因,使病人出现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不属于医务人员的过失。 3、并发症指一种疾病在发展过程中自然引起的另一种疾病和症状,如剖腹手术后引起的粘连性肠梗阻,就是并发症。这类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 4、后遗症疾病好转或治愈后遗留下来的组织、器官缺损或功能障碍。如小儿麻痹后的下肢瘫痪,不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救助的对象有: (1)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 (2)持有绍兴市区《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证》、《重点优抚对象优待证》者; (3)持有绍兴市区《困难家庭救助证》的低保边缘户和因病致贫户; (4)因见义勇为而致病致残造成家庭生活困难者; (5)原精减职工享受定期定量补助人员; (6)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帮扶对象。 列入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范围的对象,应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尊敬的xx领导: 我因为……………………………………………………………………………………………………………………………………………… 所以,我想申请医疗救助,望批准! 申请人:XXX X年X月X日 附:医疗救助申请流程,希望能够帮到你。 1、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困难人员于次年 1月,持身份证、《**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户口薄、病历、医疗费结算单据飞清单等原件及复印件 5年的配偶还必须提供夫妻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帮扶救助服务站提出申请,填写《**市城镇困难人员医疗救助申请表》,由社区帮扶救助服务站初审后分批上报街道办事处或乡 (镇)人民政府。 2、经街道办事处或乡 (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区民政局。 3、经区民政局审核同意后交区医保经办机构核定其医疗费救助金额,并返回社区公示 7天。 4、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民政局汇总上报至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逐级下拨医疗救助金,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发放。 5、对持有《**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低保家庭成员,当年自负医疗费在500元以上即可实施提前救助,并根据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可救助额度予以全额支付;对持有《**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困难家庭成员,当年住院及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超过 1万元或当年已死亡人员可提前予以医疗救助,救助金额按经医保机构核定的应救助额的 80%预付,次年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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