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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携带如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诉...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就离婚相关问题(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达成一致意见,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由民政局颁发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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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只需要带如下几样材料:(1)户口本、身份证;(2)结婚证;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的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声明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婚姻登记机关经查证情况属实的,当场进行离婚登记,收回结婚证,发给他们离婚证。参考法条:《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离婚证办理时一般要带以下5种材料: 1.夫妻双方各自的户口薄原件 2.夫妻双方各自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3.夫妻双方各自持有的《结婚证》原件 4.夫妻双方经过协商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里面需要写清楚,双方当事人是自愿离婚的,并且对子女的抚养情况,财产分配,以及债务处理等事情意见都要达成一致。 5.夫妻双方需要各自带上一样底色的照片二张,和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的二寸单人照片二张
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四)离婚协议书; (五)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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